于冬称已履行约定
反诉要孩子抚养权
5月27日上午,该案一审开庭,双方当事人均未到场。因称涉及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于冬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被法庭允许。
据了解,于冬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表示,于冬已经履行了约定的义务,两套房子尚未过户的原因是臧女士并不是北京人,没办法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未支付的钱款,于冬认为也不是前妻所说的1600万元,而应该是1300多万没给。对于重新分割财产问题,于冬认为,原告的行为已经使得双方重新分割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基础不复存在。
此外,于冬方面当庭提出反诉,提出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之诉和关于两套未过户房产以及未结清的欠款,他提出全部交给孩子。但是法庭当庭裁定,抚养权变更的诉讼不能合并审理,未采纳该意见。
但臧女士的律师认为,协议中并没有任何约定说钱和房子是给孩子的。被告“因限购不能过户”的理由也不能成立,因为北京的房产限购政策在2011年2月才出台,于冬在2010年10月就应履行义务。昨天因被告需要举证期限,该案将择期继续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