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知情人向本报爆料:北京喜莱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喜莱达)未获《人防工程使用证》却长期向外租赁人防工程引发多方不满。
位于北京朝阳区建国路15号华美树1号楼的刘先生向记者说,北京喜莱达把他们楼的地下室向外出租,无论是从治安还是消防等方面都存在安全隐患,对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都构成了威胁,强烈要求北京喜莱达停止一切违规活动,还他们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除了业主,还有那些地下室的承租方也是一脸的无奈和委屈。华美树1号楼地下室承租方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开始在不知情(如人防工程使用证和使用人防工程消防安全许可证等)的情况下就和物业签订了合同,就是因为这些,导致她损失惨重。因人防管理部门找到她进行罚款才知道物业无证出租;在奥运期间这些房屋还因此被停用;后来又因为人防部门要封闭这些房屋我无奈才和物业签署了解除合同的协议。
针对以上问题,相关专家表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同时,根据北京的有关规定,出租人防工程须取得《人防工程使用证》。可见,北京喜莱达所涉房屋未取得上述使用证,不具备使用条件,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双方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北京喜莱达在未取得相关证件《人防工程使用》证的条件下故意隐瞒,即向王女士出租其地下室房间,应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
专家还表示,人防工程的科学规范使用关乎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利益,这种利益远远大于以上纠纷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希望人防管理部门加大管理力度,不在出现类似违规事件。建议建立便民设施,是它更好的造福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