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实名上访信,有上百人签下名字摁下手印。反映太原武家庄村主任雷富明的种种劣迹。老百姓说:实在是走投无路,否则他们不敢拿身家性命来jubao。因为曾经有上访村民白某某、高某某等受到打击报复的真实案例,那血淋淋的一幕在老百姓心中依旧难以忘却。
上访介绍信及村民联名书
据村民反映:2006年雷富明刚刚上任的时候,正值新农村建设高峰,做为城中村的武家庄自然成为各路开发商眼中的肥肉,而雷富明做为村主任,上任后不为百姓谋实事,却中饱私囊,以自己为法人代表成立多家公司,违法占地、违法开发建设、蓄意破坏耕地、严重侵害百姓利益。这一切使得雷富明有了更多更大的光环带在头上,关于他的职务,百姓已无法识别其到底是商人还是干部。
雷富明,职务1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武家庄村主任、党委副书记,职务2、太原市晋阳湖汽修厂厂长,职务3、太原市圣湖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职务4、太原鑫晋阳湖房地商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职务5、太原市富明交通集团公司董事长,职务6、太原市玲通电杆公司总经理(厂长为雷的现任妻子胡某),职务7、太原市机动车尾气检测公司总经理,职务8、太原市交通事故清障队负责人。
而有关雷富明私生活的问题也慢慢浮出水面。1979年,雷富明与本村村民王某莲形成事实婚姻,育有两女,在没有与王某莲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黑龙江籍女性胡某登记结婚,并生下一子。据村民透露,雷富明与多名女性长期通奸,并赠送每人名下一辆宝马车和一套楼房。作为这样的党员干部,本不能担任党委副书记和村主任,但雷富明却多次通过贿选、恐吓、威逼等手段继续任职。尽管村民都为此叫苦连天,四处上访,最终均不了了之。其违法开发建设、破坏耕地、严重侵害集体利益的程度触目惊心。
开发商确实为雷富明(山西工商红盾网)
雷富明先后成立了鑫晋阳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原市富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太原市晋阳湖汽修厂、太原市圣湖贸易有限公司、太原市玲通电杆公司、太原市机动车尾气检测公司、太原市交通事故清障队等项目公司,进一步为自己敛财。其以自己为法人代表的太原鑫晋阳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自己代表的武家村委会签订协议,以地质灾害回迁楼的名义,大搞城中村改造项目(圣湖观澜国际、圣湖万年花城和圣湖中环半岛),这些项目不仅破坏耕地,而且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侵占基本农田425亩,大肆开发,几年来违法建筑面积达到60多万平方米,并以每平米5000元价格起售,从中获利。而武家庄的诸多村民,却因雷的大肆开发而居无定所,辗转漂泊。
荒芜的土地
2011年10月10日,太原市土地资源局晋源分局在针对村雷富明违法占地事实,在公布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指出:金胜镇武家村村委会在未经批准情况下,擅自与2009年5月非法占用武家庄新村东的集体土地建设住宅楼,曾多次到现场制止,制止未果的情况下,对武庄村村委会下达了行政处罚的决定书;2010年9月,该村村委会旧技重演,又擅自占用65.3亩土地建住宅楼,相关部门曾先后多次派执法人员强制停工,当地也曾组织国土、供电等部门强制断电等措施。虽然太原市相关部门明确了武家庄的违法占地行为,然雷富明仍然独揽大权,为所欲为。
五证全无的圣湖观澜国际楼盘
自党十八大召开以来,习主席多次指出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全国人民都在拥护贯彻习主席讲话精神,而雷富明却视党纪国法于不顾,我行我素,坚持己见。
关于贿选,我国中组部、中纪委有明确规定,各地必须遵守“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关于违法占地,蓄意破坏耕地,我国刑法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将《刑法》第342条修改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做为党员干部的雷富明将法律视若罔闻,一心谋取私利,其违法行为因何得到保护?相关部门又因何难以执法?百姓维权之路因何难上加难? 对此事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记者 (王本学)
上访介绍信及村民联名书
据村民反映:2006年雷富明刚刚上任的时候,正值新农村建设高峰,做为城中村的武家庄自然成为各路开发商眼中的肥肉,而雷富明做为村主任,上任后不为百姓谋实事,却中饱私囊,以自己为法人代表成立多家公司,违法占地、违法开发建设、蓄意破坏耕地、严重侵害百姓利益。这一切使得雷富明有了更多更大的光环带在头上,关于他的职务,百姓已无法识别其到底是商人还是干部。
雷富明,职务1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武家庄村主任、党委副书记,职务2、太原市晋阳湖汽修厂厂长,职务3、太原市圣湖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职务4、太原鑫晋阳湖房地商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职务5、太原市富明交通集团公司董事长,职务6、太原市玲通电杆公司总经理(厂长为雷的现任妻子胡某),职务7、太原市机动车尾气检测公司总经理,职务8、太原市交通事故清障队负责人。
而有关雷富明私生活的问题也慢慢浮出水面。1979年,雷富明与本村村民王某莲形成事实婚姻,育有两女,在没有与王某莲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黑龙江籍女性胡某登记结婚,并生下一子。据村民透露,雷富明与多名女性长期通奸,并赠送每人名下一辆宝马车和一套楼房。作为这样的党员干部,本不能担任党委副书记和村主任,但雷富明却多次通过贿选、恐吓、威逼等手段继续任职。尽管村民都为此叫苦连天,四处上访,最终均不了了之。其违法开发建设、破坏耕地、严重侵害集体利益的程度触目惊心。
开发商确实为雷富明(山西工商红盾网)
雷富明先后成立了鑫晋阳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原市富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太原市晋阳湖汽修厂、太原市圣湖贸易有限公司、太原市玲通电杆公司、太原市机动车尾气检测公司、太原市交通事故清障队等项目公司,进一步为自己敛财。其以自己为法人代表的太原鑫晋阳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自己代表的武家村委会签订协议,以地质灾害回迁楼的名义,大搞城中村改造项目(圣湖观澜国际、圣湖万年花城和圣湖中环半岛),这些项目不仅破坏耕地,而且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侵占基本农田425亩,大肆开发,几年来违法建筑面积达到60多万平方米,并以每平米5000元价格起售,从中获利。而武家庄的诸多村民,却因雷的大肆开发而居无定所,辗转漂泊。
荒芜的土地
2011年10月10日,太原市土地资源局晋源分局在针对村雷富明违法占地事实,在公布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指出:金胜镇武家村村委会在未经批准情况下,擅自与2009年5月非法占用武家庄新村东的集体土地建设住宅楼,曾多次到现场制止,制止未果的情况下,对武庄村村委会下达了行政处罚的决定书;2010年9月,该村村委会旧技重演,又擅自占用65.3亩土地建住宅楼,相关部门曾先后多次派执法人员强制停工,当地也曾组织国土、供电等部门强制断电等措施。虽然太原市相关部门明确了武家庄的违法占地行为,然雷富明仍然独揽大权,为所欲为。
五证全无的圣湖观澜国际楼盘
自党十八大召开以来,习主席多次指出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全国人民都在拥护贯彻习主席讲话精神,而雷富明却视党纪国法于不顾,我行我素,坚持己见。
关于贿选,我国中组部、中纪委有明确规定,各地必须遵守“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关于违法占地,蓄意破坏耕地,我国刑法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将《刑法》第342条修改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做为党员干部的雷富明将法律视若罔闻,一心谋取私利,其违法行为因何得到保护?相关部门又因何难以执法?百姓维权之路因何难上加难? 对此事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记者 (王本学)